图书馆中外文文献外借规则
1.读者持本人有效借书证件,可到各书库借阅各类文献。
2. 读者进入书库,不得将书包、手提袋、书刊等其它物品带入。
3.读者进入书库,不得聊天、嬉闹、喧哗、听音乐、接听电话。
4.图书馆借出文献仅限普通图书、简装本期刊。善本书、线装书、特藏书、学位论文、精装合订本期刊仅供室内阅览,不予外借。
5.读者借阅的文献必须如期归还。如需继续使用,可持借书证和续借文献到相关的借阅台办理续借手续。普通图书续借周期为30天,合订本期刊续借周期为15天,从续借之日起计算。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文献不得续借。
6.对未到期的借出文献,如遇特殊情况,图书馆有权发出催还通知,提前收回。读者应在收到催还通知书3日内归还所借文献,逾期不归还者,按《正规买球APP十佳排行》处理。
7.为加强馆藏资源管理工作,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确保书刊的合理、高效利用,对于超期、丢失、损坏、偷窃图书者,按《正规买球APP十佳排行》进行处理。
8.读者离校时,应还清所借文献,并在图书馆注销读者信息后,才能办理离校手续。
9.院内读者因教学和科研需要,可通过图书馆流通部向院外有关图书馆申请馆际互借。相关借书规则应按借出馆的规定执行。
10.院外单位(除与本馆有互借协议外)的读者,如需查阅本馆有关文献,需由该单位出具的正式函件和本人的有效证件,在流通部办理手续后方可借阅本馆文献,期限为30天。